关于权责利的思考

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,讲的是一个团队指定了 A 作为 B 的上级,但是 A 却没有批复 B 的申请,给 B 打绩效的权利,B 的绩效好坏也不影响 A,久而久之 B 不再听从 A 的安排,A 也不去管 B,导致 AB 虽然是一个团队,却没有团队的合作。这个就是团队管理中常见的权责利不统一而导致的问题。

  • 权,指的是团队主管拥有的权利,一般指财务权和人事权。
  • 责,指的是团队主管需要承担的责任,比如团队的整体绩效。
  • 利,指的是实现了绩效之后,整个团队可以和获得的收益及其分配方案。

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缺一不可,相互制约又共同生效的,缺少了权就像指挥家缺少了手,无法顺畅的指挥交响乐,缺少了责容易成为“渣男”,只分派任务却不用担责,导致人心不平衡,缺少了利就是“想让马儿跑,却不给马儿吃草”,三者任缺其一都会导致管理出现问题,要做到权责利平衡,需要先做到薪资等利益和岗位责任对等,其次对应的岗位责任需要赋予对应的权利,岗位责任最大,工作难度越高,赋予的权力也需要越大,成功获取的利益大,失败承受的后果也更严重,三者相互制约,可以理清工作的边界,让我们认清工作的本质,知道什么是我需要做的,做成功能获得什么收益,这样我们工作的积极性也就提升起来了。